行唐法院开展“11.25”国际反家暴日法制宣传活动
拒绝家暴 共同参与
为了进一步广泛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》,提升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,切实防治和制止家庭暴力,助推和谐社会建设,在“11.25”国际反家暴日来临之际,行唐县人民法院牵头行唐县妇联开展“拒绝接受家暴 共同参与”为主题的木兰有约法治宣传活动。
在翟营乡信庄村村委会的会议室里,行唐法院法官助理赵烁为50余名妇女群众代表上了一堂精彩的反家暴普法课。赵烁同志结合审判工作经验对《反家庭暴力法》展开解读,重点对家庭暴力的类型、家庭暴力的救济途径、家庭暴力的法律责任等内容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阐述。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在面对家庭暴力时要擅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,在面对家庭暴力时,可向单位、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妇联等体现、求救,也可向派出所报案,向法院申请人安全保护令。针对司法实践中家暴举证难的现状,赵烁同志提醒广大妇女要主动维权、取证,注意保留证据,用法律武器确保自身权益。
此次活动共发放“家庭暴力零容忍”海报60余份,接受现场妇女同志的法律问题咨询40余人次,现场气氛十分活跃,在场妇女群众一度对家庭暴力进行热烈讨论,纷纷表示: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女性,面对家庭暴力一定要主动维权,同时也要用心经营好自己的小家庭,以家庭的人与自然促进社会的人与自然稳定。
通过本次《反家庭暴力法》普法宣讲活动,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反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,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,确保公平、文明、和谐的家庭关系,有效确保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。
来稿|赵 烁
原标题:《行唐法院开展“11.25”国际反家暴日法制宣传活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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